昨天,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陸俊將於今早8點從其所服刑的燕城監獄刑滿釋放,結束其獄中生涯,重新走回社會。昨天,足協紀律委員會相關律師談到此事時強調:“陸俊出獄後將終身不得從事與足球有關的工作,若從事了,他將被追罰”,這也意味著陸俊將徹底與足球工作告別。對此,足球界一位元老指出:“必須像娛樂圈禁毒一樣成為警示,尤其是對當前裁判員隊伍也是警示。”不過,也有與陸俊相熟的裁判員認為“陸俊已為其所犯錯誤承擔了相應法律責任,外界應給予其做普通人的機會。”
  京華時報記者孫永軍
  □將來
  陸俊生活不會困窘
  2009年中國足壇反賭掃黑席卷之時,眾多足協官員、裁判員被帶走。足壇反賭掃黑風暴中有幾十名足協官員、裁判員等被判入獄,此前也有“黑哨”周偉新、足協官員範廣鳴刑滿釋放,但外界關註度較低。不過,昔日“金哨”陸俊刑滿釋放還是引發了整個中國足壇的關註,用一位老裁判專家所講“陸俊執法過奧運會、世界杯,他在中國裁判界的成績前無古人,至今從未被超越”,這也不難理解外界對其關註原因。
  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公佈了對陸俊的處罰,“根據有關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原裁判員陸俊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並收受請托方的財物,其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終身禁止陸俊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
  昨天,記者也採訪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相關人員,該人員表示:“有關行業內的處罰,已經送達告知陸俊本人。對他有關“終身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的處罰意味著他即便刑滿釋放,也不可能再參與到足球當中。”而對於記者詢問“如果陸俊真心改過,希望將其多年的裁判執法經驗傳授給其他裁判員,是否可以進行一些裁判培訓工作”的問題,該人員也表示:“按照規定,他不可以從事裁判培訓等相關工作。”該人員也表示:“如果陸俊出獄後還從事與足球相關的活動,那麼按照中國足協紀律處罰辦法,還將會對其追罰。”
  截至目前,沒有相關信息顯示,陸俊出獄後想要從事哪方面的工作。有公開信息表明,陸俊早已開始經商,與友人開了公司,有一定的積累,他會比一般人過得好。也有媒體報道,陸俊曾表示“自己的家人都有工作,出來後還可以幫著孩子的公司做些事情。”
  □其人
  對陸俊評價褒貶不一
  從“金哨”淪落為階下囚的“黑哨”,陸俊始終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公眾人物。多數人認為陸俊在性格上頗為強勢,但業務上頗為努力。
  陸俊今年55歲,他19歲開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32歲)成為國際級裁判員,在中國頂級足球賽事中擔任主裁場次超過200場,並當選為甲A聯賽10年最佳裁判,兩度當選亞足聯頒發的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國足壇首位在世界杯和奧運會決賽階段執法的裁判,2005年初掛哨。
  昨天,記者也採訪了多名昔日與陸俊相熟悉的裁判員。一位中國足協資深裁判員表示,陸俊確實有些時候表現得頗為霸道、強勢,“在裁判界,他有些說一不二的架勢,裁判界的一些事情都要知會他,在業務探討方面,也基本上他說什麼是什麼。”最為外界所熟知的當屬在一次裁判會議上公開辱罵另一位知名“金哨”孫葆潔,也有俱樂部人員指出,陸俊“膽子大,敢收錢。”
  一位女足裁判界的資深人士告訴記者,“在我們那個時代,陸俊屬於權威,平時也會向他請教場上跑位等,對我們下邊的裁判,說話還是挺客氣的,我沒想到、有不懂的,他也會耐心給我們解釋。在業務上還是很較真的,對業務很鑽研。”
  □聲音
  友人:盼給其正常人生活
  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一位陸俊的昔日朋友認為,“陸俊犯了錯誤,他現在已經在監獄里服刑了,希望外界還是給他一個重新做人或者說正常人生活待遇。”
  與陸俊家人相熟的相關人士還告訴記者,“在丹東受審的時候,我們去看了陸俊。陸俊當時表現得很堅強,人都到那個份上了,依舊很堅定。我覺得要是我,可能完全崩潰了,可能會像黃俊傑一樣痛哭流涕。我覺得他是對自己需要遭受的懲罰有正確的認知,也很有決心去改造,這也就是為什麼他能獲得6次表揚、被減刑的一大原因。”
  陸俊的朋友表示:“我跟這幾個入獄的裁判都比較熟悉,這幾年跟家屬包括他們的學生,也有溝通。家屬最擔心的就是人出來了,但是還是抬不起頭來,心理這一關過不了。我覺得陸俊是犯了錯誤,但是他確實已經付出了代價,4年多的監獄生活,對其是懲罰,現在頭髮也都白了。給他減刑也證明,陸俊確實是在積極改造。既然受到了應有懲罰,他出來就應該跟正常人一樣,而不是要再不斷地戴著“黑哨”的帽子被批鬥,就給他一個正常人生活環境好了。”
  律師:中國足球需長期監管
  昨天,記者也採訪了始終關註足球行業的律師方正宇,他表示:“陸俊減刑一年是比較正常的,陸俊所受的處罰,應該成為整個中國足壇的警示牌。”
  陸俊5年6個月的刑期最終減刑一年,方正宇解讀,“減刑一年比較正常。如果在服刑期間積極配合有認罪表現、立功表現,5年6個月刑期減掉1年還是比較正常的。這是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的,從實踐基礎上看也是可以實現的。相關規定中,有期徒刑進行減刑時,首要原則是實際服刑期不能低於刑期的一半。同時每次減刑時間、周期也有限制。”
  方正宇對陸俊走到今天也頗為遺憾,“從業務能力角度講,陸俊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國足球裁判員的
  最高水平,他曾在世界杯上執法。但最終他因為涉及到假賭黑,被判有期徒刑。有些網友開玩笑說,‘現在球場上嫩哨太多,希望像陸俊這樣業務能力強的再出來執法或者指導裁判’,但這已經不可能了。因為有行業內處罰,陸俊終身不得從事足球相關活動,這對中國足球來講是一個令人惋惜的損失。像這樣令人遺憾的後果,也應該能夠引起更多人足夠的警覺和警惕,避免重蹈覆轍。”
  方正宇指出,反賭掃黑是中國足球這麼多年唯一一次司法對行業的凈化,“保持賽場公平公正,不能寄望於時隔幾年就來一次反賭掃黑,而是行業內部管理的加強。對當前一些非正常比賽應該進一步地嚴格監督、調查。”
  □回顧
  一審判刑五年六個月
  作為中國足壇昔日“金哨”的陸俊在2010年3月被警方帶走。2011年3月30日,陸俊被曝在2003年中國足球甲級A組聯賽中收受35萬賄金,幫助申花贏得冠軍。2011年12月,陸俊案開庭,陸俊在庭上供認其接受了81萬元的受賄。
  2012年2月16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陸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追繳賄金78萬元,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刑期自2010年3月3日批捕之日算起,至2015年9月2日止。
  陸俊在入獄時,曾深深懺悔,“以我現在的身份,本沒資格再跟球迷和裁判說什麼。不過,我希望我的同行吸取我的教訓,別再犯同樣的錯誤和罪行”。
  獲六次表揚減刑一年
  被判入獄後,陸俊先後在遼寧和河北三所監獄服刑,最後被分派在司法部所轄的燕城監獄服刑。按相關規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間表現良好並獲得相應獎勵後,刑罰執行機關可提請法院減刑。
  今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燕城監獄對陸俊減刑案進行公開開庭。庭審中,燕城監獄作為執行機關向法院提出,罪犯陸俊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先後獲得5次表揚和1次單項表揚,確有悔改表現,建議減刑1年。法院當庭作出對陸俊減去1年有期徒刑的裁定。這也就意味著,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的陸俊實際服刑時間為4年6個月。
  在庭審中,即有陸俊的獄友為其在法庭上作證,稱陸俊在幹活時不怕臟,不怕累,“比如我們衛生組負責的各寢室廁所啊,他都帶頭乾。刷洗便池啊,這些工作都很臟很累,他也肯乾。”監區有關人員介紹,罪犯陸俊積极參加文化活動,按時完成勞動,服從分配,可以說積極改造。在減刑大會上,陸俊發表最後陳述時說:“感謝監獄教官在服刑期間對我的教育和幫助,減刑後我就要出獄了,回歸社會後,我一定要做一名合法公民。”  (原標題:昔日“金哨”陸俊今晨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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