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曉玲)犯罪嫌疑人江某撿到車鑰匙後第一時間沒有想著歸還失主,而是將鑰匙自己收起來,幾天后在停車場將鑰匙所屬的一輛福特汽車盜走,經鑒定車輛價值人民幣11萬餘元。日前,江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昌平檢察院批准逮捕。
  江某在北京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底的一天,江某在單位旁邊的鐵柵欄外撿到兩把用黑色塑料繩拴在一起的汽車鑰匙,江某環顧四周也沒有什麼人,於是將鑰匙放在衣兜里離開了。過了兩天,江某一直沒有聽說周圍有誰丟了車鑰匙,便在第三天傍晚來到單位園區的停車場,按了一下車鑰匙的開鎖鍵。這時江某看到一輛新款的白色福特福克斯轎車車燈亮了,多次按鍵確認是這輛車無誤後江某又悄悄離開了。
  通過網上搜索,江某聯繫到了一名買家,商量以兩萬多元的價格將車出售。買家覺得這個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害怕是贓車便向警方報案,警察布控之後在江某開車過來等待交易時將其抓獲。
  經調查,江某所盜白色長安福特福克斯牌轎車是北京某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所購買的新車,統一放在江某單位旁邊的停車場里,經鑒定該車價值人民幣11萬餘元。日前,江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昌平檢察院批准逮捕。  (原標題:撿車鑰匙盜走汽車 銷贓時被買家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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